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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发布一则强制拆除公告——潮阳西胪镇西二社区一起集体土地违法占用案件。
公告内容显示,原村民陈英彪未经批准,擅自在西胪镇西二社区鲤鱼沟洋坊,占用该社区集体土地57.389亩建“英之园”。
有关部门限期责令陈英彪拆除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也未取得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文件的情况下非法占用的54.561亩集体工业用地上建成的建筑并清理现场,同时并处罚款,拆除建筑包括:
· 老式厝五座(建筑面积合计7345.84平方米)· 楼房六座(建筑面积合计2495.4平方米)· 东北角近围墙一座楼房的大部分(建筑面积396.11平方米)· 凉亭西面的一部分(建筑面积18.47平方米)· 大门(面积40.9平方米)· 大门一面的围墙(面积52.7平方米)
有关部门限陈英彪在公告公布之日起45日内自行拆除上述违法建(构)筑物和设施完毕并清理现场。如陈英彪逾期未拆除完毕的,潮阳区政府依法启动强制拆除程序。
早在2022年,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阳分局发布通告,对位于潮阳区西胪镇西二社区鲤鱼沟占地建设“英之园”的违法建筑物实施没收。
到了2024年,经汕头市自然资源局立案调查,对陈英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汕自然资监(潮阳)〔2024〕第1号】,其中责令陈英彪在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限期45日内自行拆除违建并清理现场,同时处以罚款。
然而,截至2025年5月,陈英彪逾期未履行拆除义务。
目前,行政复议及诉讼期限已届满,有关部门限陈英彪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45日内自行拆除上述违法建(构)筑物和设施完毕并清理现场。如陈英彪逾期未拆除完毕的,潮阳区政府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据网上资料显示,英之园,从2013年开始筹备建设,俗称“大观园”,具有典型潮汕建筑风格,由潮阳西胪镇陈氏三兄弟私人投资,投资近10亿元。
该园采用驷马拖车格局,四栋北京四合院,后欧式七栋别墅,古风庭院环绕四周,琉璃瓦顶,雕栏画栋。
实景如下:
本文资料来源:潮阳区人民政府官网、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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