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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 揭榕府征预告〔2025〕14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需征收榕城区登岗镇仁美村许畔经济合作社、仁美村下郑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目的:其他交通设施用地、道路用地、公园绿地。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揭阳市榕城区榕城区登岗镇仁美村许畔经济合作社、仁美村下郑经济合作社(详见公告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 :1.2486公顷(折合18.73亩)。
四、公告期限: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1月14日。
五、工作安排: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1月14日,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进行现状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
六、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于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
专此公告。
附件:揭阳市榕城区2025年度第六十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地预公告附图
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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