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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经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普宁一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陈某喜被执行死刑,至此,陈某喜涉黑案彻底画上了句号。
20多年前,陈某喜通过非法手段混进了村干部队伍,先后利用担任治保主任、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等职务,安插社会闲散人员进入村委会和治安队,操纵村“两委”选举 把控村委会,逐步形成了以其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最终,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包括陈某喜在内的20多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入法网。
2021年8月 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件进行审理,经一审二审,最终,法院认定陈某喜,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等18条罪名,根据陈某喜的犯罪事实 性质 情节等、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陈某喜涉黑组织的其他成员也分别获刑。
2022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系统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法律,是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法治保障,为根治黑恶“毒瘤”提供了法治利剑。近年来,揭阳市以《反有组织犯罪法》为引领,持续防范和整治农村黑恶势力,铲除“村霸”滋生土壤,提升乡村治理水平,推动平安乡村、法治乡村建设。
来源:揭阳广播电视台、揭阳中院 |